各单位、各部门:
开封市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15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14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办理,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奖成果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且需严格按照《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附件1)、《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附件2)填写,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白世杰老师OA。
附件: 附件1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docx
科研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