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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手册

作者:马冬 时间:2019-11-26 点击数: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手册

第一章  工作职责

一、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生公寓管理科的各项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财产赔偿制度。

3、负责学生公寓楼门卫的管理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的治安保卫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与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部门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5、加强对安全与卫生环境工作的监督,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6、对突发事件须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学生在公寓区域内违纪处分提出意见。并配合保卫处、各院部查处公寓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对学生公寓的建设、改造、维修等项目提出计划和建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沟通职能部门解决。

8、积极配合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管好用好宣传阵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开展节水、节电宣传,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                                

9、做好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的公寓整体预案工作。

10.做好服务外包公司服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生公寓管理科的各项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财产赔偿制度。

3.负责学生公寓楼门卫的管理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的治安保卫工作。

4.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对安全与卫生环境工作的监督,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6.对学生在公寓区域内违纪处分提出意见,并配合保卫处、各院部查处公寓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对学生公寓的建设、改造、维修等项目提出计划和建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沟通职能部门解决。

8.对上级请示汇报,对外有关单位联系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对外接待工作的计划安排及会议服务等。

9.发挥学生生活部的作用,指导学生生活部参与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尽力解决学生生活方面的困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公寓管理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学生公寓管理科日常工作。

2.做好学生公寓管理科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保证本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定期做好各项数据的检查核对、统计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科外来人员接待,通知下发,考勤造表与工资发放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公寓管理科区长工作职责

1.参照服务外包合同内所约定的工作标准及考核表内容,每天对所管公寓楼进行检查(上午、下午各一栋),并将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服务外包单位限期整改,对无法解决问题,及时上报给分管负责人,每天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工作日志记录本内。

2.每周对所分管公寓楼内登记本进行一次检查,并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分管负责人和服务外包单位立即整改,

3.区长应在每年迎新、毕业生离校等学生集中办理业务期间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4.每天对所管公寓楼的维修及配件更换情况进行检查。

5.每周两次,对维修工更换物品的料单进行核对签字。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科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出库手续,物品出库时要有后勤领导和宿管科出具的物品领取单方可发放物品。

2.入库的物料和成品应分堆放整齐,杜绝不安全因素。
3.物品出库后要准确登记。

4.仓管保管员要定期做好盘点工作。计算仓库内现有的物料种类与数量,掌握和明了库存的实际情况。

5.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和乱接使用电器。
    8.上下班前应做好门、窗、电、水的开关工作。
    9.仓管员要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楼长工作职责

1.全面了解所管宿舍楼住宿学生和楼层房间分布情况。

2.全面了解所管宿舍楼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状况,熟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3.全面掌握所管宿舍楼内安全通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疏散楼内人员。

4.督促所管楼内值班员每天检查学生房间情况,有无未锁门、长明灯、外来人员住宿及其他违反学校规定事情的发生。

5.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学工部及相关院部处理发生在所管宿舍楼内的刑事、治安、消防等案件。

6.每天对所管宿舍楼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宿舍管理科。

7.熟练操作和管理宿舍信息化管理系统。

8.准确掌握该宿舍楼住宿学生情况,并按院部、年级、专业等分类统计人数。

七、宿舍值班员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本楼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状况,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上报。

2.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疏散本楼住宿学生。

3.每天检查学生房间情况,有无未锁门、长明灯、外来人员住宿及其他违反学生宿舍规定事情的发生。

4.督促学生遵守宿舍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

5.准确区分本楼人员与外来人员,做好晚归学生登记、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

6.负责该楼安全用电工作,做好维修、报修工作。

7.每天巡查宿舍楼,进行消防和楼内其他硬件设施的安全排查。

八、保洁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2.自觉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完成所分管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并保证地面、墙壁、洗面台、水池、玻璃门、窗、管道等处整洁,无灰尘、痰迹、烟头、鞋印、球印、杂物、蜘蛛网等,保证卫生间无死角、尿垢等。    

3.楼内外楼梯扶手、栏杆,要及时擦试,不得有灰尘,在清洁过程中,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保洁工具要妥善存放。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保证到岗在位。

5.坚持保洁育人,加强对学生教育和正面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不良现象要加以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6.负责看护所分管区域的公共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上报。

7.强化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完成学校和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九、维修工工作职责

1. 电工维修范围以10栋宿舍楼进入每栋宿舍楼总开关处划分,总闸以后用电设施归乙方外包单位维修,涵盖整栋楼内所有供配电箱、照明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楼顶扇的更换检修。若楼内各层主供电线路故障,由学校负责,外包单位人员配合抢修。

2. 水工维修范围以10栋宿舍楼进入每栋宿舍楼总水表处界定,水表后归外包单位维修,涵盖整栋楼内的所有供水器具的维修,包含水龙头、延时阀以及房间内的管网、房间内的水表损坏更换。若楼内各层主供水管网故障,由学校负责,外包单位人员配合抢修,排水管网以室外检查井为界,检查井以内各级排水设施(含屋顶排水口)均由乙方负责疏通和维修。

3. 木工负责宿舍楼寝室内桌椅、床铺以及门窗加固、更换配件、面板等修复性的维修,保证以上设施的正常使用。

4.每天对责任区内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并做好记录。

5.维修工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班并与学校其他维修工一起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全校突发事件的维修处理。

第二章  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后,凭财务收据和公寓分配卡,到学生公寓值班室领取房间钥匙。

2.在校生因毕业、退学、休学或者转学等情况离校时,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退还住宿证、房间钥匙。因转院(部)、转专业或其它情况需调整寝室铺位时,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换宿手续,交还原住宿证和钥匙,换取新证和钥匙,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铺位。

3.因正当理由确需办理退宿的,必须本人写书面申请,征得家长同意,经所在院(部)查实,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退宿时必须验明家长及寄宿对象的身份和所出具的担保书,寄宿对象指该生父母亲的爸、妈和父母亲的兄弟姐妹,除此以外不予办理。办理退宿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4.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学校为便于管理需要调整寝室时,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

5.学生住宿一般按院(部)、专业、班级为单位安排寝室,寝室内由学生民主选举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卫生、纪律等事务的监督和检查。寝室内在指定的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签,标明寝室长、值日生、床号等情况。

6.住校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作息、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自觉树立大学生的文明形象,积极参加文明公寓评比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管理人员共创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秩序。

二、学生住宿纪律规定

1.住宿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归宿,严禁擅自外宿。

2.学生公寓鼓励和提倡开展文明创建、积极向上,有利于团结进步的言论与活动,严禁低级、庸俗、迷信、反动的言论和活动。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严禁在室内存放管制刀具等凶器,违者予以没收并交保卫处处理。

3.来客访问,住宿生要主动带其到值班室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公寓楼,走时注销。禁止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4.公寓楼在落锁封闭期间,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出入公寓楼,因病、事等特殊原因确需出入的,须经有关老师、辅导员出具书面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后方能出入。

5.严禁熄灯后跳窗、爬楼、越墙进出公寓楼,如有伤亡后果自负。

6.注意节约水电,养成用后关水、人走关闭所有电器的好习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严禁私拉乱扯电线和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公寓内点燃蜡烛酒精灯等照明,违者除没收其物品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7禁止学生在公寓楼内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学生处及相关院系将采取措施,没收其物品,并予以相应处理。

8.讲文明、讲公德,公寓楼内禁止高声怪叫、起哄、拍球、摔打物品等制造噪声的不文明行为。严禁在午休和熄灯后高声喧哗、弹琴、播放收录机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按破坏校园秩序从严处理。

9.为保证楼内外道路畅通,严禁在楼内外通道上堆放杂物和自行车。

10.为保证公寓楼周边环境卫生和同学们晾晒的衣服不受污损,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造成意外损害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1.爱护消防设备,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住宿生如有挪用和损坏应急照明灯、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12.严禁在公寓内聚众滋事、寻衅斗殴、制造混乱等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送交公安机关。

13.严禁学生私自扳动楼内供电开关和移动消防器材,禁止乱发作息信号和预警信号,严禁私拆水、电表及限电保护器。

14.不要在寝室存放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便随手携带的贵重物品可委托值班人员为你免费妥善保管。如果学生擅自将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按上述方式保管、存放而发生被盗现象,学生公寓管理科及学校概不负责。

三、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规定

公寓楼寝室内卫生检查由学工部及各院部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宿舍管理科督促检查。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制定卫生公约,排出值日表,室内卫生每日应打扫一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

2.提升文明品位,创造优美生活环境。寝室内墙壁、门窗、地面、桌凳、床铺等不得乱贴、乱钉、乱刻、乱画、乱扯绳子等,禁止张贴广告和不健康、不文明的图画。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理发、修剪指甲。起床后保持铺面整洁,地板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物品分类有序。

4.注意饮食卫生,不乱用别人的卫生用品和餐具。不在洗漱间倒剩饭菜。使用卫生间做到便后冲水、洗手、手纸入篓。

5.公寓内禁止饲养小动物。

6.学生患病须及时治疗并向值班老师报告,如属传染病,一旦发现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校医务室和学生公寓管理科报告,以便采取防疫措施,严防疾病流行和蔓延。

四、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楼门禁制度

1.各楼值班室24小时保持人员在岗,电话保持畅通。

2.公寓楼值班员要认清本楼学生相貌特征以及所住的寝室。

3.值班室建立来客登记本,当有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寓楼时,被访学生要主动带其到值班室登记,值班员应礼貌地询问来访人员到公寓楼的目的,要求来访者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社会人士须出示身份证,本校学生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同时值班人员要登记被访学生的姓名及所在院系、房间号等基本信息。核对登记内容无误后允许入内,探访完毕后要注明离楼时间,值班员签名。未登记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生公寓。严禁异性来访人员进入公寓楼。

4.学校社团组织进楼检查,要有时间、人数、出楼登记。

5.社会上的外来维修人员,须经公寓管理科批准,方可进楼维修。

6.夜间值班人员,熄灯前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7.严禁一切商贩进楼销售商品。

8.凡携带贵重物品或大件物品外出时,应主动到值班室登记并接受检查。

9.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有害物品及气体”携入寝室;违者,予以没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负责经济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人员组成。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保卫处负责学生公寓安全的工作人员,各院系、班级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学生干部以及各楼楼长、值班员、寝室长等组成。

2.安全员职责范围

(1)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公寓的防盗、防震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严防学生在公寓楼打架、群殴及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

(3)检查安全公约的落实情况。

(4)协助学工部、保卫处做好学生公寓的政治安全工作。

3.防盗安全

(1)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值班室必须加强楼内进出登记制度以及大件物品登记制度,在学生上课或下课出入高峰时,值班人员要站立服务,以防形迹可疑的人混入或混出。

(3)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学生不要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票证等有价证券,应将其存入银行。手机、随身听、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携带不方便的可到值班室免费寄存。

(4)最后离开公寓的同学,要注意关窗锁门,尤其在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期中期末考试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5)学生公寓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把学生公寓作为聚会、聚餐、会客等娱乐社交场所。

(6)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楼长(公寓管理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7)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如有疑点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8)学生离开公寓要做到随手关门关窗,晒晾衣服要注意保管,夜间要及时收回。

(9)发生入室盗窃事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值班员或保卫处。

(10)公寓楼值班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不干私活,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11)对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学生公寓楼的人员,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12)要注意保管好寝室钥匙,不准随意转借他人,抽屉应随时上锁,信用卡、电话卡等密码要注意保密,防止内盗现象发生。

(13)寒暑假放假离校时,关窗锁门并及时贴上封条。

(三)学生公寓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1.目的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公寓楼管理水平,强化技防安全管理,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维护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校保卫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值班监看制度

(1)学生公寓楼视频监控系统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管理,各公寓楼楼长(公寓管理员)负责监看工作。

(2)各公寓楼做好本楼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予以现场处置;必要时,封闭学生公寓楼,禁止人员出入,并及时通知保卫处和学生公寓管理科。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4)视频监控系统设专管员,专管员由各楼楼长(公寓管理员)担任。若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由学生公寓管理科与保卫处联系,协调解决尽快恢复正常。

(5)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期间不得搬动、振动设备,不得将带强磁性物体、水杯、衣物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物体置于设备上,以免发生意外而损坏视频监控设备。

(6)监控计算机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7)视频监控系统每日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严禁夜间关闭监控画面,严禁任何人随意关机。

(8)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用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9)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

(10)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安全保密制度

(1)严禁将监控软件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2)未经保卫处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科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4.处罚规定

(1)若随意关机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任何人不得利用监控系统的设备观看与视频监控无关的录像和电视节目,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其它无关的活动,违者处以200元罚款。未经保卫处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导批准,擅自传播图像信息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随意拨动监控摄像探头的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人为故意损坏监控硬件和软件设施的相关人员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任何人员不得在监控计算机上运行游戏或其他软件,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员工资100元/次。

(四)公寓楼寝室钥匙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寝室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存放于各楼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为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不准随意转借他人。

2.学生对房间钥匙只有使用权,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房间门锁。若确需更换,必须征得本楼值班老师同意,并及时将更换的备用钥匙交至本楼值班室。

3.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时,须凭有效证件(学生证、住宿证)向当班老师申请领用,并在登记薄上做好记录,钥匙归还后注销记录。

4.寝室内维修需要打开房间门时,值班老师要亲自打开公寓门,并与维修人员一起进入学生公寓,维修完毕关门落锁。

5.值班老师定期查看楼内出入口、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锁具是否完好,发现不配套、损坏或打不开现象,须及时更换,以备使用。

(五)学生公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1)当学生往公寓内搬入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必要时可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宠物、大功率电器)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

(3)学生公寓实行电脑使用登记制度,进入学生公寓的电脑,必须在值班室登记造册。

2.物品的搬出

(1)学生带出大件物品(电脑、大的包裹、行李及贵重物品),本人须凭有效证件(住宿证、学生证)到本楼值班室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证件号码、所在房间号以及所带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带出时间。

(2)值班人员对搬出的物品要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请学生在物品出入登记本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确认,并签上值班管理员的姓名和放行时间,若大件物品或电脑需搬离校园,值班人员应开具出门证。

(3)学生只能带出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不得替其他同学带出物品,特殊情况需替他人带出大件物品时,须经本院部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方可。

(六)公寓楼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公寓楼门卫管理制度。在公寓楼关门以前返回,早上开楼门以前不要外出。

2.晚归学生进楼,须持住宿证或学生证到值班室登记,值班人员应认真鉴别来人身份,确定是住宿学生后方可放行。

3.私自爬窗进入楼内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公寓楼提供方便的行为,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若晚归学生未携带相关证件,须电话通知本寝室同学带证件到值班室,由本室同学登记后将晚归人员领回。

5.因特殊原因需在夜间外出者,应提前与值班室预约,并出示由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严禁住宿生擅自外宿,每晚熄灯后,寝室长应清点人数,如有无故外宿者,必须立即向辅导员报告。

凡不遵守以上规定,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寓管理科报所在院部,建议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学生公寓内使用电脑(台式、笔记本)管理办法

1.学生在公寓内使用个人电脑,须到本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电脑,一律不准进出学生公寓楼。电脑入寝室登记程序是:个人写出申请,报请本院部同意后到本楼值班室填写电脑入寝室登记表,值班老师审核无误后,发放“电脑入室准入证”。如不按上述规定及程序办理的,不准将电脑带入公寓使用,如丢失责任自负。

注:登记表须注明姓名、院部、房间号、品牌及型号。

2.进入公寓楼内,拥有电脑的同学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丢失或损坏。

3.严禁使用电脑玩黄色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软件。

4.学校不承担学生个人财产的保险责任,建议有电脑的同学参加个人财产保险。

5.如因公寓楼调整、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电脑需要带出公寓和校园的,必须本人到公寓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值班老师开具出门证后,学生电脑方可带离公寓,校保卫处凭出门证予以放行。学生只能带出自己所拥有的电脑,不得替其他同学带出,特殊情况确需替他人带出的,须经本院部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方可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6.学生公寓为同学们提供以下笔记本电脑安全管理服务措施:

(1)住宿学生可自行保管,随身携带,平时携带笔记本电脑出入公寓楼须本人到公寓值班室登记,学生自行保管的笔记本电脑须妥善保管;否则,如发生笔记本电脑丢失,责任自负。

(2)无法自行保管、随身携带的,当学生离开寝室,可交本楼值班室代为免费保管,本人返回公寓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取回。

(3)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公寓内可能出现用电波动或因不可抗力停、断电,公寓内笔记本电脑应配置可靠的电脑稳压保护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负。

凡不按上述管理规定及措施在学生公寓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而发生丢失的,责任自负。

(八)住宿学生退宿、外宿的管理规定

1.凡已办理住宿手续的学生,在住宿期间原则上不办理退宿手续。未经批准在外住宿的学生,不论是否交过住宿费,均属于私自外宿,视为违纪,由其所属院部予以处理,外宿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与学校无关。

2.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以办理退宿:住宿期间有在本市定居的直系亲属者,经家长及亲属同意,可住在亲属家。本市户口,入住时离校远,后迁至学校附近居住的学生。以上两种情况在退宿、外宿期间如有意外均由本人、家长或寄宿方负责。

3.因正当理由确需办理退宿的,必须本人申请,经所在院部主管领导同意、查实,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退宿时必须验明家长及寄宿对象的身份和所出具的担保书,非直系亲属者不予办理。经其他方式办理的退宿手续无效。

4.退宿申请经批准后,退宿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公寓楼,当事人与楼长共同清点物品,并交回钥匙和住宿卡,然后到校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退宿时间应以批准之日算起。

5.各楼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学工部、保卫处定期不定期的对本楼外宿情况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办理退宿手续时间为每年6月份,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九)学生公寓公物管理

住宿学生应爱护使用室内家具、设备和各种公共用品,不得私自增减、拆卸、调换、损坏、丢弃等。室内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若有损坏和丢失,寝室长及其他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以便查明原因,区分责任。确属人为损坏和丢失,除赔偿外,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若公寓设备及各种用品损坏后,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损失赔偿由本公寓人员均摊。

五、学生公寓维修管理办法

为做好学生公寓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特制定如下维修管理办法:

(一)维修范围划分

宿舍楼内部水电设施、门窗、桌凳日常维修管理由宿管科负责,超出以上范围的维修由宿管科统一上报保卫处、基建处、维修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二)维修项目的申报

1、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宿舍各级管理服务人员每天对责任区内公共用水用电、门窗、消防、墙壁、道路、地面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相关维修人员或相关部门。

2、详细的记录学生申报的维修项目,及时上报有关维修人员和相关部门。

3、属宿舍内部日常维修项目可直接填写“报修单”,递交宿舍综合维修班派人维修;不属宿舍日常维修范围的,及时上报宿管科,由宿管科汇总报相关部门。

4、寒暑假前,对宿舍楼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普查,对需要维修维护的集中统计安排维修和上报相关部门。

5、按年度提出大中型维修计划和项目,以便相关部门落实项目方案和资金。

(三)日常维修服务承诺和要求

1、日常维修坚持24小时值班,水电、门锁等急修15分钟到位,门窗家具零修不过天;其他维修及时解决,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无法独立完成的及时上报。

2、文明、安全、规范、高效的完成维修工作,师生对维修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

3、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修工作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配件、维修材料领用程序和规定,杜绝流失;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视情况对服务外包单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处理。

4、维修更换物品配件必须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确保质量的原则,不修旧利用造成浪费的,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上罚款处理。

5、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人为破坏的应及时上报。

(四)维修的监督和考核

1、实行维修项目回访制度,对维修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登记;对维修满意度,进行抽查和回访。

2、以“保修单”“派工单”和领料单为依据,统计核算维修配件和物料的消耗情况,做到“账物相符”,严防流失。

第三章  公寓楼值班员安全工作操作规范、工作标准

一、开关灯管理

按照后勤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科规定,公寓楼早6:00开门、供电,晚11:00熄灯、关门。

二、夜间值班管理

值班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晚必须按时关楼门,关楼门后,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三、安全巡查内容

1学生是否违章用电。

2.各层楼梯、走廊、安全通道和顶层是否有闲杂人逗留或在楼内推销现象。

3.走道、平台是否有学生打球,各层墙上是否有粘贴物。

4.公共窗户、天台门、配电房门是否关好、锁好。

5.应急灯是否齐全无损,公共卫生间的洗脸池水龙头是否关好。

6.学生上课后,门是否关好,如有学生在时要提醒学生出门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拔掉电源插头。

7.晚上关门后看一、二楼窗户是否关好,熄灯后查看学生是否使用蜡烛。

8.查看各层走道灯是否正常照明。

9.学生阳台是否有危险摆放物。

10.学生公寓是否有乱拉电线的行为。

11.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2.楼内是否有饲养宠物的情况。

四、调换班管理规定

值班员在调换班的前一天,必须向楼长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批准后方可调换班次,禁止私自调班。在调换班时必须与换班人履行交接手续,并对调换后出现的问题承担部分责任。

五、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前当班人员必须填写好各项登记记录,并做好在岗期间的工作日记。

2.交接班时,下班人员要把本班的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钥匙、工具等物品要交接清楚,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名。

4.对出现的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若交接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责任的问题,必须立即报告楼长处理。

5.需要交班人在岗继续处理的问题,接班人应积极协助完成。

6.必须按时交接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六、学生公寓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正常值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3:00—6:00),夜班值班时间:晚7:00—次日早8:00。

2.值班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楼突发事件的及时通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协助做好学生公寓楼内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3)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3.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及时到岗,不得脱岗;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班并获得楼长许可,代班者应负起值班的相关职责和责任。

(2)值班时,要重点检查公寓楼内的安全及公寓楼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或通报,不得隐瞒。

(3)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对发现的治安隐患、火灾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详细记载,并告知后勤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和保卫处。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5)值班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在第二天向分管领导汇报值班情况。

4.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下列情况,后勤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科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1)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导致严重损失的。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而导致事情无法及时处理的。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消极怠工,导致工作脱节的。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安全隐患无记载和报告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七、毕业生离校期间工作人员须知

1.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以大局为重,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将毕业生离校工作纳入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本着动手早、计划得当、组织严谨、措施得力的原则,学生公寓管理科、楼内工作人员要围绕毕业生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服务、安全秩序等活动,切实将毕业生离校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3.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排出夜间值班表,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4.各楼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到有急必应、有困必解。

5.各楼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情绪和心理,对有情绪倾向的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随时保持和学生公寓管理科及各院部的沟通与联系。

6.要主动召开毕业生工作学生座谈会,仔细听取学生对住宿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文字资料,上报后勤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并积极改进和落实。

7.要通过宣传栏、条幅等形式,营造欢送毕业生离校的祥和氛围。

8.要做好水电费的统计和收缴工作,积极查验毕业生公寓的物品损坏情况,及时公布《毕业生物资损坏情况表》。

9.要严格按照学校《损坏物资赔偿价格表》进行收费,任何人不许乱收费或多收费,收费后要登记,并由赔偿人签字认可。

10.毕业生离校前要严格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完离校手续,而私自盖章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负全责。

11.在毕业生离校时间已过,但仍未离校的毕业生,楼长要积极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尽快离校。

12.毕业生离校期间,工作人员未经学生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学生房间清理学生房间内的杂物。

13.任何人不能利用毕业生工作假公济私,捞取利益,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影响由当事人负全责。

14.公寓楼锁具管理

毕业生离校时将公寓门锁交值班室后,由学生公寓管理科统一汇总、调配。

八、开封大学学生公寓楼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学生公寓楼住宿人员密集,灾难发生时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为保证学生顺利撤离灾害现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一)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生公寓管理科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科长  

副组长:副科长  外包单位项目经理

成  员:宿管科管理员  各楼楼长

负责对学生公寓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各公寓楼24小时值班,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2.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去抓。充分利用各楼的宣传栏,向同学们宣讲安全知识、火灾事故紧急扑救、地震逃生、报警等基本常识,防患于未然。

3.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值班门禁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公寓楼要上午、下午、晚间各一次巡查,发现学生在寝室吸烟、点燃蜡烛、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行为及时制止,从严处罚。

4.对各楼现有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经常进行检查,缺少损坏部分立即补齐,保证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火灾发生时能立即开展自救。

(二)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1.遇到火灾发生,要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

(1)火势初起时,立即关闭电源,用灭火瓶、自来水自救,如火势已大,要立即打开疏散通道,发出撤离警报,迅速撤离火场,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迅速通知领导小组人员或主管部门。保卫处值班电话:3810025,学生公寓管理科电话:3810560。

(3)公寓、楼道充斥大量烟气时,可按疏散通道标志指引方向逃生或撤往楼顶平台等待救援。

(4)切勿盲目从楼上跳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2.遇到地震发生时,做到不惊慌,不跳窗,站好位,发信号,待救援。

3.遇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疾病暴发等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主管部门或相关学生管理人员报告,必要时,可直接打“110”报警或“120”急救。

第四章   公寓管理流程示意图

一、常规事件流程图

二、突发事件流程图


三、学生住宿、退宿及离校工作流程

四、值班员工作流程

  

五、报修工作流程


第五章 学生公寓楼值班各项记录清单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报修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查房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物品进出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超时夜归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物品借还登记本

、开封大学学生公寓交接班登记本

以上各项工作记录,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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