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确保中国体彩票app下载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效果良好的专任教师。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8年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经历。
4.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教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优先。
二、工作要求
1.深入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教学现场听课,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实训)内容等方面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须及时上报督导室,课后要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沟通,对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
2.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并且每周听课不少于2学时,最多不超过70学时。月末向学校督导室上交相关督导资料,期末提交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分析报告。
3.每学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1次以上。
4.参加学校督导室召开的会议,听从督导室相关工作安排。
三、工作量核算
1.兼职督导员每听1节课、举行1次教师座谈会或学生座谈会分别按1个学时计。
2.兼职督导员的工作量由督导室统一核算,期末由督导室以课时费的形式发放。
四、聘期
1.兼职教学督导员聘期为1年。
2.任职期满根据学校督导室考核情况考虑是否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