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处长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处长不在时代理处长职务。
(2)协助处长进行全面工作筹划,组织和实施;
(3)负责“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起草签定工作;
(4)修缮保卫处内部各项制度;
(5)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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