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理处(保卫处)机构职能
 
来源:开封大学保卫处

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组织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完成校园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贯彻、执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中国体彩票app下载高校校园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研讨校园管理的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做到责、权、利明确。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校园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提交校园管理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

四、监督管理校园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工作。

五、监督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六、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

七、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诈骗”的五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八、负责全校政保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有关法律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社情动向,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情调查,追查各类政治案件和线索。

九、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刑事、治安、消防等案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一些较大的案事件。

十、配合市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做好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

十二、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项和重大信息。

十三、加强院、部、处室部门间的联络与沟通;开展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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